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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经典案例 10岁偷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2023年2月12日  江门刑事律师   http://www.jmxsls.com/

  刘存权律师,江门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盗窃罪经典案例

  杭萧检刑不诉**号

  被不起诉人王××,男,1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40825××××××,汉族,文化程度初中,外来务工人员,户籍所在地安徽省太湖县大石乡,现住址杭州市余杭区××××××。因本案,于2019年4月15日被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刑事拘留,同月22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本案由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侦查终结,以被不起诉人王××涉嫌盗窃罪,于2019年5月3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经本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8年8月21日19时许,被不起诉人王××在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网吧,以顺手牵羊的方式窃得被害人罗××放置在电脑桌上的电动自行车钥匙1把,之后使用该钥匙将罗××停放在网吧门口过道内的1辆红色杭冠牌电动自行车开锁后窃走,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人民币2120元。

  案发后,被不上诉人王××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盗窃事实。

  上述事实,有收款收据,调取证据清单,被不起诉人王××的户籍证明,案发经过,情况说明,被害人罗××的陈述,被不起诉人王××的陈述,价格鉴定结论书,辨认笔录,监控录像等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王××的上述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项和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王××不起诉。

  被不起诉人如不服本决定,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述。

  被害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七日以内向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自诉。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六日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偷窃多少钱以上判刑;等相关法律知识。盗窃数额达到一定数额后,是会被判刑的,大家抓到盗窃者,一定要去辖区派出所报案,由警方追究其刑事。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10岁偷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0岁偷窃不会接受刑事处罚,会责令监护人加强教育。当然监护人要赔偿被盗窃人的经济损失。


来源: 江门刑事律师  Tags: 盗窃罪经典案例,10岁偷窃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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