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刑事律师
13822357709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案例
案例文章
刑罚分类
犯罪类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管辖知识
律师文集
刑事案例
案例文章
刑罚分类
犯罪类型
管辖知识
司法鉴定
刑辩指南
刑事诉讼
自首知识
强制执行
刑事文书
犯罪状态
刑事证据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什么是指定管辖?
2013年1月16日
江门刑事律师
http://www.jmxsls.com/
指定管辖是指上级行政机关以决定的方式指定下级行政主体对某一行政处罚案件行使管辖权。
由于行政管理的复杂性,可能导致部分行政主体之间职责不明,或职责虽明,但行政主体之间互相推诿或互相争取,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行政主体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来源:
江门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李某故意伤害罪
2.地域管辖中的犯罪地管辖基本原则
3.基层法院的管辖与审限
4.外国人犯罪案件也应由基层法院管辖
5.少年刑事案件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