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刑事案件证据收集
2013年4月20日 江门刑事律师 http://www.jmxsls.com/
刑事案件证据基本上都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的为主,刑事律师只是在阅卷中掌握与本案有关的各项证据,对犯罪嫌疑人予以辩护。但是,当公安机关的证据存在不足的情况下,尤其部分案件特别是经济犯罪案件取证还存在问题的情况下,律师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陈述,收集必要的相关证据,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侦查员反映与该案有关的重要证据线索。值得一提的是,律师帮助公安机关查明案件事实所涉及的证据必须是真实存在的,否则,有“律师伪证罪”的风险。在目前中国司法制度下,律师的自我保护意识应当很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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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刑事律师 Tags: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各项,经济犯罪案件,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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