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刑事律师
13822357709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案例
案例文章
刑罚分类
犯罪类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强制执行
律师文集
刑事案例
案例文章
刑罚分类
犯罪类型
管辖知识
司法鉴定
刑辩指南
刑事诉讼
自首知识
强制执行
刑事文书
犯罪状态
刑事证据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生哪些情况的
2016年8月30日
江门刑事律师
http://www.jmxsls.com/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来源:
江门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2.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3.什么叫强制执行
4.析逮捕的证明要求
5.强制执行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