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刑事律师
13822357709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管辖知识
文章列表

公安机关的级别管辖

2017年8月23日  江门刑事律师   http://www.jmxsls.com/
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侦查发生在本辖区内的刑事案件;市级以上的公安机关负责重大涉外犯罪、重大经济犯罪、重大集团犯罪和下级公安机关侦破有困难的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来源: 江门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李某故意伤害罪
  • 2.地域管辖中的犯罪地管辖基本原则
  • 3.基层法院的管辖与审限
  • 4.外国人犯罪案件也应由基层法院管辖
  • 5.少年刑事案件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