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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诉讼时效起算 公司财务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2020年3月8日  江门刑事律师   http://www.jmxsls.com/

 刘存权律师,江门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起算

  关于不正当得利相信大部分人都不是很清楚,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是很常见的,比如充话费充错号码、银行汇款汇错账户了,金额大的都会构成不正当得利。今天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不当得利诉讼时效起算的法律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不当得利诉讼时效起算


  诉讼时效起算时点的确定,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1、主观标准:即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起算;


  2、客观标准:即从救济权发生或可得行使之时起算。


  二、不当得利的诉讼流程


  1、撰写民事起诉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立案窗口立案;


  2、案件被受理后,法院会给你一份缴费通知书,按照指示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比例诉讼费用,再将银行给你的缴费单据拿到法院换票;


  3、等待法院通知开庭,一般会给原被告发开庭传票的;


  4、按照传票指示的时间、地点出庭参加诉讼;


  5、开完庭等待判决结果,如对结果不服,自收到判决结果之日起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三、不当得利返还的方式


  1、返还原物: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价额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以上是由为大家介绍的关于不当得利诉讼时效起算的内容,想必大家也了学习到不少知识了。不当得利诉讼时效起算时点的确定,有两种方式可供选择主观标准:即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开始起算;客观标准:即从救济权发生或可得行使之时起算。





公司财务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现在很多私人公司的财务岗位都是亲属关系掌控着公司的资金,因此很大的程度的方便了他人犯罪。有些人为了一点利益就铤而走险的做些违法操作挪用公司公款。今天就给大家普及关于公司财务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法律知识,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定帮助。




  一、公司财务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犯挪用公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挪用公款案量刑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挪用者本人使用或者给他人使用。挪用公款给私有公司、私有企业使用的,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


  2、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挪用时间和是否归还的限制。在案发前部分或者全部归还本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挪用公款存入银行、用于集资、购买股票、国债等,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所获取的利息、收益等违法所得,应当追缴,但不计人挪用公款的数额。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赌博、走私等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公款罪,不受数额较大和挪用时间的限制。


  二、挪用公款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1、挪用公款罪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


  2、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3、挪用公款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


  4、挪用公款罪还需要国家工作人员明知是公款而使用,侵犯的是公共财产的使用权。


  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只要挪用了公款,并进行了非法活动,就可以作为挪用公款犯罪处理。不过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以上就是为大家总结有关公司财务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了,如需了解其他,欢迎登陆官网。






来源: 江门刑事律师  Tags: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起算,公司财务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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