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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大吗 笔迹鉴定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

2020年3月4日  江门刑事律师   http://www.jmxsls.com/

 刘存权律师,江门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法守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大吗



一、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大吗


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是不大的,法院强制执行的条件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司法鉴定费用承担由谁承担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


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的比例承担法律。


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


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


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


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总的来说,做笔记鉴定的话需要当事人自己想办法去收集关于笔迹的素材,不能说等着对方主动把证据材料递交给自己,然后自己再去做笔记鉴定,在民事诉讼活动当中,原告收集证据的同时,被告肯定也在想办法掩藏证据的,但这不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事。






笔迹鉴定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笔迹鉴定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三、笔迹鉴定的费用由谁承担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


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规定,经过鉴定,属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行为、造成医疗损害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按照应当承担法律的比例承担法律。也就是说,谁提出做司法鉴定的谁应当预先缴纳鉴定费用,如果医疗机构应当承担法律的,由医疗机构承担法律则比例的鉴定费用,将退还部分或者全部的患者及其家属的预缴费用。


如果经过鉴定医疗机构没有过错、不承担法律的的,谁提出的司法鉴定申请,谁负责承担鉴定费用。如果是医疗机构提出的申请的,由医疗机构承担,由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申请的,由患者及其家属承担。如果是在诉讼中,法庭申请委托的,通常是双方当事人各预交一半。


笔迹鉴定一般是由认为需要进行鉴定的一方提出笔迹鉴定的申请,由具有一定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进行操作,但是鉴定机构的选择应当是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出的,不应当由一方自己决定,这样才能避免做假证的嫌疑,从而体现公正、公平、真实的原则。







来源: 江门刑事律师  Tags: 笔迹鉴定强制执行的可能性大吗,笔迹鉴定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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