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刑事律师
13822357709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案例
案例文章
刑罚分类
犯罪类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证据
律师文集
刑事案例
案例文章
刑罚分类
犯罪类型
管辖知识
司法鉴定
刑辩指南
刑事诉讼
自首知识
强制执行
刑事文书
犯罪状态
刑事证据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短信可以作为证据吗?
2014年12月2日
江门刑事律师
http://www.jmxsls.com/
短信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但是短信的证明力不是很强,一般用来作为佐证。短信作证据的前提需要发短信的那个号码是实名登记的号码,而且需要证明这条短信的确是当事人自己发的。在实践中要证明发短信的人是不是手机主人有很大的难度,所以短信的真实性并不强,一般不作为单独证据使用。
来源:
江门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论法律事实与证明标准的良性互动
2.对被害人陈述的认证
3.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4.对间接证据如何审查判断?
5.口供及其证据力和证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