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刑事律师
13822357709
首 页
律师介绍
专长领域
刑事案例
案例文章
刑罚分类
犯罪类型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律师文集
›
刑事证据
律师文集
刑事案例
案例文章
刑罚分类
犯罪类型
管辖知识
司法鉴定
刑辩指南
刑事诉讼
自首知识
强制执行
刑事文书
犯罪状态
刑事证据
刑事动态
文章列表
传来证据
2017年11月17日
江门刑事律师
http://www.jmxsls.com/
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是理论上对证据材料的一种分类.区别的标准不是是否变更意思表示,而是其来源.是第一手还是第二手.举个简单的例子:一般情况下,自己亲眼看到的是原始证据,听其他人说的则是传来证据.
来源:
江门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1.论法律事实与证明标准的良性互动
2.对被害人陈述的认证
3.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4.对间接证据如何审查判断?
5.口供及其证据力和证明力